8月的新洲田间稻子沉穗、鸡舍连片,8月15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作为与田间农事、畜禽养殖紧密相关的基础性生态法律,正在新洲区全域落地走深。新洲区将法典中秸秆禁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相关条款转化为接地气、可落地的乡村治理举措,让法条顺着田埂、伴着村头大喇叭的播报声走到农户身边,实实在在融入群众日常生产场景。

“老人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相关规定,秸秆、枯枝不能露天焚烧,既污染空气又有安全隐患,您可选择秸秆还田或联系村里统一收运处置。”8月24日,邾城街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巡查人员在问津大道周边发现一位老人在农田焚烧秸秆和枯枝落叶,考虑到老人对禁烧政策了解不足、未造成严重后果,执法人员没有直接开具罚单,先协助彻底扑灭明火、清理余烬,再耐心讲解秸秆禁烧的政策要求、污染危害和火灾隐患,现场发放《秸秆禁烧告知书》,同步给出秸秆还田、集中清运的环保处理建议,老人当场承诺今后不再违规焚烧,实现了“执法一次、普法一片”的良好效果。

这是新洲区对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二百四十六条要求,在既往严格监管基础上,进一步构建政策托底+精准管控+柔性执法的治理体系。当前全区在夏收、秋收重点时段执行全域严格管控,依托“城市智眼”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与卫星遥感构建的“空天地”一体化监管体系,实现田间火点快速响应处置。今年以来,全区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公开信、村头大喇叭播报等多元渠道开展普法宣传,引导农户清晰知晓禁烧管控边界、违法后果与秸秆资源化增收路径,从源头减少露天焚烧行为。

盛夏时节,新洲区武汉科微生物科技黑水虻养殖基地内,运送水稻、玉米秸秆的车辆往来繁忙。当地将秸秆与鸡粪经专用菌剂发酵后作为黑水虻养殖原料,产出媲美豆粕的高蛋白虫干、虫浆,剩余虫砂为优质生物有机肥,深受周边农户欢迎。近年来新洲区推动秸秆综合利用与乡村产业深度融合,将原本可能被露天焚烧的田间废弃物,转化为带动农户增收的绿色新路径,让禁烧工作从“堵”转向“疏堵结合”,给农户提供了实实在在的处置收益。
新洲区畜禽养殖分布广泛,此前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新洲区分局就曾依据相关法规,对某养殖场将未经处理的鸡粪随意堆放在鱼塘边、造成废弃物直排环境的违法行为作出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随着生态环境法典正式实施,辖区畜禽养殖的环保监管标准进一步明确、分类管控边界更加清晰。结合法典规定及本省畜禽规模养殖界定标准,新洲区针对不同规模的养殖主体落实差异化管理:对年出栏生猪 500 头及以上的规模化养殖场,需配套粪污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依法开展环评,按有无排污口分别落实排污许可或排污登记管理;散养密集区由区乡两级搭建粪污分户收集、集中处理还田的收运体系,降低散养户处置成本。

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五百一十四条相关条款,两部门联合入户宣讲,明确该条款规制对象仅限于畜禽养殖场,家庭散养户使用自家生活产生的剩菜剩饭喂猪不在该条禁止范围内。同时提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规定,所有养殖主体严禁私自收运餐馆、食堂未经高温处理的餐饮泔水饲喂畜禽。对畜禽养殖场利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厨余垃圾饲喂畜禽的违法行为,依据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一条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当前新洲区已将生态环境法典的落地宣传,融入到全市正在开展的畜禽养殖污染排查、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中,在全域拉网式排查的过程中同步开展普法上门,把法典的秸秆禁烧、养殖环保条款,和农户的日常生产场景结合起来讲解。下一步,新洲区还将持续完善秸秆综合利用补贴机制、优化散养区粪污集中处置网点布局,在严格守住法律红线的同时,给农户提供更便捷、更实惠的绿色生产路径,让生态环境法典既成为不可触碰的环保底线,也成为助力乡村生态振兴、农户绿色增收的法治支撑,共同守护新洲水清地净、天蓝气爽的美丽乡村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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