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HJ 819—2017)

发布时间:2017-05-11 11:46 来源: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索 引 号: 731074791/2020-32829 分     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17-05-11 11:46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7-05-11 11:46
效力状态: 有效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 HJ 819-2017 2017-06-01实施)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指导和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提出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2017-06-01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

【 打印 】 【 扫一扫 】
【 收藏 】
文件下载: 17114548344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