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731074791/2026-06506 | 分     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 发布机构: |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6-03-20 17:05 |
| 文   号: | 武环〔2026〕27号 | 发布日期: | 2026-03-23 17:05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各区生态环境(分)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优化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全力打造“五个中心”、加快建设现代化大武汉,支持“五谷”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推行环评“不见面”审批服务。贯彻落实《武汉市推行环评“不见面”审批服务工作方案》,推行“无事不扰,有呼必应”环评服务工作机制,建立重大项目帮办代办联动服务体系,聚焦环评阶段难点问题,主动对接、创新服务,打通生态环境要素保障堵点。深化环评领域智慧政务服务建设,提供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自主研判服务,主动对接企业需求,依托全国环评技术评估服务咨询平台、市级“环保医生”平台等,实现政策实时解读、问题即时响应。探索环评审查审批全程网办模式,推行“无感审批+有情服务”,提升审批服务效率。逐步拓展环评领域“代收转办”服务覆盖事项,最大程度便利企业办理环评手续。
二、推行环评审查审批一体化服务。优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制度及审查工作流程,实行环评技术评估与项目环评报批公示同步推进服务模式,进一步压减环评审批总体用时。加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对已按要求完成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支持满足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规划环评要求的入园建设项目压缩环评编制内容,简化政策规划符合性分析、选址的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论证、区域生态环境现状调查等内容。严格落实环评审批集体决策以及市区两级分工协作工作机制,各环境要素管理部门全程参与环评文件技术评估、集体决策等环节,推动相关环境要素管控要求纳入环评管理,强化环评对项目规范建设的指导作用,降低后续项目运营阶段风险,充分发挥源头防控作用。
三、推行环评质量全过程监管服务。强化环评文件编制质量监督,细化环评文件技术复核管理工作流程,加大环评告知承诺项目、各区审批项目等环评文件抽查复核力度,坚决查处环评文件粗制滥造、弄虚作假等行为。强化环评机构日常监管,完善“红黑榜”管理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环评机构核查、环评工程师诚信档案清理等专项工作,指导环评机构坚守廉洁从业底线、严格落实国家及地方环评廉政管理有关规定,打造诚信自律、服务高效的环评中介服务市场。
四、推行总量指标全要素保障服务。健全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统筹收储、动态调剂、精准供给工作机制,探索跨区总量指标置换管理新路径。组织开展闲置排污权核定收储,鼓励引导企业提升生产工艺水平、加大污染治理力度,支持企业将符合条件的富余排污权通过市场交易方式盘活,助力企业发展。深挖污染减排潜力,持续强化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建立年度重点减排工程清单并动态更新,指导各区落实新增污染物总量指标,为重大项目落地提供保障。
各区生态环境(分)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要围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持续提升源头预防和过程监管效能,依法做好重大项目环评服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保障。
附件:武汉市推行环评“不见面”审批服务工作方案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3月20日
附件
武汉市推行环评“不见面”审批服务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持续深化环评领域“放管服”改革,现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环评“不见面”审批服务,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惠民便企、提速增效”为目标,坚持“把方便留给企业,把麻烦留给自己”的服务理念,充分依托省、市现有政务服务相关平台,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中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措施,加大重大项目提前介入、全程跟踪服务力度,支持部分生态环境影响较小、生态环境风险可控的项目建设单位“零跑动”取得环评审批手续,主动为企业提供及时、高效、优质的服务,降低企业经营成本,进一步提升环评管理效能和服务效率。
二、工作措施
(一)鼓励环评机构免费代办服务。引导我市具备条件的环评机构建立建设项目环评免费代办服务机制,在建设单位认可的前提下,环评机构安排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咨询、座谈交流、资料报送等工作。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环评机构的指导和支持,在环评管理工作中确需与建设单位沟通的,优先采取微信、视频电话等线上方式。
(二)提供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自主研判服务。运用互联网、大数据、GIS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设市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公众服务平台,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查询、建设项目智能选址推荐、建设项目准入研判、环评机构信用信息查询等服务,提供全天候的数据查询和分析功能,帮助建设单位提前研判项目与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的匹配度,提升项目投资的精准性和有效性,降低企业经营风险。
(三)试行环评审查审批全程网办服务。对需先行完成环评技术评估的建设项目,市、区生态环境部门优化部分环境影响较小、生态环境风险可控的报告表类项目审查方式,通过“视频”审查或专家函审等形式,无需建设单位到场参与环评审查。对纳入环评告知承诺范围的项目,建设单位可通过“湖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直接提交环评报批资料电子版,相关纸质资料可通过邮寄方式送达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完成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后,免费提供环评批复邮寄送达服务,协助企业“零跑动”完成项目环评审批。
(四)拓展环评领域“代收转办”服务。将企业申请建设项目总量替代指标、排污权交易等事项纳入全市生态环境政务服务窗口“代收转办”服务体系,支持企业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相关资料,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就近办理涉及环评审批的相关事项。
三、工作机制
建立重大项目帮办工作机制,组建市、区两级助企帮办服务工作队伍,对国家、省、市重点推进实施的年度重大项目,根据环评审批工作分工安排专人作为帮办员,全程跟踪项目环评进展,通过微信、视频电话等线上方式为建设单位提供政策咨询、文件解读、问题协调等精准服务。对制约环评审批的问题,帮办员主动出面对接相关部门协调,降低企业沟通成本。
建立市、区两级助企帮办协作机制,实行总帮办人统筹协调、帮办员跟踪对接的服务保障模式,市生态环境局直接审批的项目,由审批处、综合处根据职责分工抓好统筹协调,科技中心、安全中心共同参与;各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审批的项目,由相关科室根据内部职责分工抓好统筹协调,相关技术单位共同参与。
审批处、综合处和各区生态环境(分)局分别确定总帮办人,重大项目帮办员在建立全市重大项目环评服务清单时予以确定,总帮办人、帮办员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实时更新。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业务培训,多渠道广泛开展政策宣传,结合“助企环保一件事”改革试点深入推动各项服务措施落地落实,推动“不见面”环评审批服务成为企业办事的常态化选择,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