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环管〔2017〕93号 市环保局关于东风博泽汽车系统有限公司C臂平板旋转柜机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7-07-17 12:46 来源: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索 引 号: 731074791/2020-28739 分     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17-07-17 12:46
文   号: 武环管〔2017〕93号 发布日期: 2017-07-17 12:46
效力状态: 有效
关联解读:

武环管〔2017〕93号

市环保局关于东风博泽汽车系统有限公司C臂平板旋转柜机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东风博泽汽车系统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东风博泽汽车系统有限公司C臂平板旋转柜机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其评估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辐射工作种类、使用范围:

东风博泽汽车系统有限公司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枫树南路67号。根据发展需要,计划将物流仓库劳保用品库改建为X光机室,新增1台C臂平板旋转柜机(型号为FSX-T160-3-P4343-C),主要用于对生产的电机进行无损检测,该系统自带铅屏蔽体。本次新增核技术应用项目辐射工作的种类和范围为使用II类射线装置。

二、根据专家组审查意见及评估报告,同意《报告表》编制内容。你单位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并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领取辐射安全许可证。

三、你单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明确辐射管理机构和职责,完善各项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辐射事故应急方案,并严格实施。

(二)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申请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三)加强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培训,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必须通过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应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辐射工作人员应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体检,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四)加强射线装置的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监测计划,定期检查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五)修订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完善辐射事故应急措施。

(六)应于每年1月31日前编写辐射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四、请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汉南区)负责该项目辐射环境安全的日常监督管理。

五、本批复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武汉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7月14日

抄送: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环保局,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7年7月17日印发

【 打印 】 【 扫一扫 】
【 收藏 】
关联解读: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