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1074791/2020-827181 | 分     类: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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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16-08-23 09:13 |
文   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6-08-23 09:13 |
效力状态: | 有效 |
2016年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于6月24日开始进行理论考试。8月16日,省中心站《关于2016年全省环境监测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理论考试通过人员名单的通报》显示全省528人通过理论考试,其中武汉市(含各区)通过60人,市环境监测中心通过27人。
8月19日,市环境监测中心质量控制室组织申报基本技能和样品分析现场操作考核。按照《湖北省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实施办法》(鄂环办[2008]34号)规定,中心2015、2016年理论考试合格人员,共计65人均可申报。根据检测能力范围和能力建设需要,中心将合理安排监测人员申报持证项目及方法,实现检测能力范围内每个检测项目和拟扩项项目达到双人持证。
质控室制订自认定考核计划,会同相关业务科室组成考核组,并组织实施自认定现场操作考核。自认定现场操作考核采取标准样品测定(盲样考核)、实际样品测定、现场加标、留样复测、现场操作演示、提问、人员比对和仪器比对等考核方式进行,覆盖申报的全部项目。考核组根据测定结果、操作规范程度以及回答问题的正确度评定考核结果。自认定现场操作考核在9月30日前完成。
在收集、整理和审核有关记录,并汇总考核结果后,质控室将按要求填报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申请表、自考认定表。经省中心站审核、批准后,于10月10日前在“湖北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系统”完成网上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