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文件
鄂环办〔2016〕78号
关于开展全省重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监测
风险点位布设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重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风险点位布设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16]1号)要求,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重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风险点位布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本次点位布设工作重点关注已经污染或可能有污染的需要国家重点关注的区域,以污染土壤和存在污染风险的土壤为监测重点,在2015年全省布设的516个特定点位基础上,再布设271个点位,形成共计787个点位的全省土壤环境质量风险监测网络。
二、相关要求
各市州环保局要本着既能客观反映土壤环境质量现状,又能体现土壤环境保护工作成效的原则,组织相关技术人员严格按照《重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风险点位布设方法》(附件1)开展点位布设工作,对列入《湖北省2016年各重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风险点位一览表》(附件2)中的监测点位进行现场核查,并按要求填报《2016年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风险点位复核表》(附件3)。
三、报送时间及方式
各市州环保局将现场复核后的全部点位信息(包括点位八方位照片、点位GPS经纬度照片、现场复核记录表(需签字)、重点区域边界图、饮用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的水域和陆域范围边界图等)按照重点区域的类型分类汇总后,于2016年4月27日前将各点位核实信息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正式文件同时报送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蔡忠丽 027-87643501
E-mail:491058439@qq.com
附 件:
1.重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风险点位布设方法
2.湖北省2016年各重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风险点位一览表
3.2016年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风险点位现场复核记录表
2016年4月19日